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6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6〕9號)和《泉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春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泉教審〔2026〕2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做好我縣2026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國家及我省規定的申請條件,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或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符合上述條件,在我縣申請認定的人員還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戶籍或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在我縣的人員;
(二)安溪縣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在讀研究生和專升本學生;
(三)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我縣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福建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臺居民;
(四)駐安部隊現役軍人(含現役武警)。
二、認定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并在本通知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
(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四)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6年5月25日8:00-6月17日24:00(如系統開放時間有調整,以調整通知為準)。
2.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應在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通過“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賬號注冊和認定報名,逾期不能補報。同一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成功申領后的1個自然年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3.注意事項
(1)注冊網報。申請人應按照網上申報流程和提示,真實、準確地填寫個人申報信息;其中,上傳的照片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2)選擇認定機構和現場確認點。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和現場確認點均選擇“安溪縣教育局”;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選擇“泉州市教育局”,現場確認點選擇“安溪縣教育局”。
(3)選擇考試形式及學段學科。申請人此項選擇錯誤將無法正常認定。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選擇“國家統一考試”,所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和學科,應與其考試類別一致。持《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選擇“免試認定改革人員”,所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和學科,應與其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一致。
(4)地址填寫。填寫通訊地址時,申請人應詳細填寫至安溪縣具體鄉(鎮)、村(居),如“安溪縣鳳城鎮上山村”“安溪縣湖上鄉珍地村”。以安溪居住證申請的,應填寫安溪縣具體鄉(鎮)、村(居)居住地址。
(5)個人承諾書。按照系統提示進行掃碼簽字。
(6)核對信息。網上申報完成后應記住報名號及登錄密碼等信息,并重新登錄網報系統,查看個人當前申報狀態、信息及現場確認注意事項,可留意個人網上申報狀態及認定機構給予的留言信息。如遇到問題,請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常見問題”欄目說明和“使用幫助”。
(二)體檢
1.體檢時間:即日起(4月10日)至個人現場確認前。
2.體檢地點:安溪縣醫院(新門診醫技大樓7樓體檢中心)。
3.體檢要求
(1)按《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調整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項目檢查標準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閩教師〔2018〕20號)規定,具體操作可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2)申請人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個人現場確認前,攜帶個人身份證自行到安溪縣醫院參加體檢,并在個人現場確認前取得體檢報告(特別提示:申請高中、中職和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由于現場確認時間為2026年6月18日至6月25日,請務必抓緊體檢,避免逾期)。體檢費用由申請人自理,體檢報告按醫院規定時間由申請人本人領取。
(3)申請人的體檢報告須達“合格”結論。因申請人個人原因(包括懷孕無法完成胸部拍片檢查等)未完成體檢項目,導致無法出具體檢“合格”結論的,后果由申請人自負。申請人的體檢報告僅限于當期教師資格認定有效。
(4)申請人可關注微信服務號“安溪縣醫院”,通過“自助服務”中的“體檢服務-智慧體檢”進行體檢預約,咨詢電話:0595-68778111。
(三)現場確認(認定)
1.現場確認(認定)及領證時間
(1)高中、中職、中職實習教師資格
現場確認時間:2026年6月18日-6月25日(工作日,下同)
領證時間:2026年7月20日-7月22日
(2)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
現場認定時間:2026年6月26日-7月16日
領證時間:當天即辦即領
2.現場確認(認定)及領證地點
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一層教育局窗口(27號),聯系電話:0595-23232412。
3.現場確認(認定)預約
為提高現場確認效率,請申請人通過網上預約自行選擇現場確認(認定)時間(申請高中、中職、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選擇6月18日-6月25日,申請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選擇6月26日-7月16日),預約服務將于2026年5月25日開通。各申請人需注意申請的資格種類,避免選錯現場確認(認定)預約時間段。若當天無號可約,請選擇其他有號日期,避免到現場后無法受理認定。
(1)預約流程:關注微信公眾號“安溪縣政務服務中心”,通過“一網通辦”中的“要預約”→“我要預約”→“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選擇預約時間,輸入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驗證碼等信息完成預約。預約成功后,請根據預約時間提前10分鐘到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一層辦事大廳導辦臺或取號機、自助一體機,憑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履約取號,再到27號窗口進行現場確認(認定)。
(2)取消預約:申請人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到場,應提前取消預約。通過微信公眾號“安溪縣政務服務中心”→“一網通辦”中的“要預約”→“我的預約”,輸入相關信息取消預約。
4.提交材料
網上報名成功后,申請人須根據預約時間到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一層27號窗口提交材料進行現場確認(認定)及領取證書。
(1)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應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3)學歷證書原件(網報時能夠通過系統比對核驗的無需提交;若無法核驗,需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在現場確認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網報時能夠通過系統比對核驗的無需提交;若無法核驗,需提交原件及復印件)。
(5)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網報時能夠通過系統比對核驗的無需提交)。其中,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未核驗通過的,需由申請人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進一步確認;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未核驗通過的,需由申請人與所在高等學校進一步確認,提交原件和復印件。
(6)《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
(7)申請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1張(與網上報名時上傳及體檢表粘貼的照片同版,照片背后用圓珠筆寫明姓名及出生日期)。
(8)需要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其中: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應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證明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
5.注意事項
應屆畢業生使用學籍信息報名獲得教師資格人員,需要補充有效學歷后,方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查詢對應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證書,如不補充學歷,將不提供對應教師資格證書的查詢服務。
6.審核認定
安溪縣教育局將結合教師資格網絡管理系統信息等對申請人所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是否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并將認定結果通知申請人。申請人的原件材料經現場確認點核驗后即退回。
7.頒發證書
經審查、審核,符合法定認定條件的,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四、有關要求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初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由安溪縣教育局認定;高中、中職和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安溪縣教育局審查(現場確認)后,報送泉州市教育局認定。
(二)申請人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報名、體檢、現場確認(認定)、領取證書,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申請人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三)嚴格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最高人民檢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等要求,在作出認定結論前,將對申請人的犯罪記錄(含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核查,確保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質效。
安溪縣教育局
2026年4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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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5240200017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