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9079-1620-2017-17568
- 備注/文號:安價〔2015〕68號
- 發布機構:物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12-31
本年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編制,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存在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與附表七部分組成。本年報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報的電子版可在“安溪縣人民政府信息網”(www.fjax.gov.cn)下載。如對本年報有疑問,請與安溪縣物價局聯系(地址:安溪縣二環南路1號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樓10層,郵編:362400 ,電話:0595-23230063,電子郵箱:axprice@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局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充分利用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多種平臺,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價格工作有關政策、價費標準及依據。
(一)主動落實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及時、準確、全面地公開群眾普遍關心、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充分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發揮政務公開促廉保廉;堅持“通過信息公開提升價格服務水平”的理念,主動公開文件形成后及時上網,方便社會群眾查詢使用政府信息。
(二)進一步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依法公開重大政策決策及規范性文件,并通過門戶網站、專線熱線、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公開政策,及時回應、準確解答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價格問題,增加服務類民生價格信息發布,在引導輿論、解疑釋惑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推進行政權力運行信息公開。1.梳理公開行政權力清單。2015年7月按照縣委縣政府部署,進一步梳理確認《安溪縣物價局行政權力清單》、《安溪縣物價局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共梳理出32項行政職權清單,2項公共服務項目,逐一明確法定依據,繪制新流程圖4個,簡化審批流程,重點理順定價批費、公共服務、行政確認、價格監督檢查流程。明確了相應辦理節點時限,縮短審批時限,經統計,各事項承諾辦理時限比法定時限縮短75%以上。2.公布涉企收費和優惠政策“兩清單”。2015年5月,為進一步推進企業減負,清理規范涉企收費項目標準。在縣政府信息公開網平臺上,公布《涉及企業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政策清單》(包括省、市)以及安溪縣本級2015年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清單,公布省、市、縣定價管理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和省實行定價管理的中介服務收費目錄清單,并定時補充公布。同時督促涉企收費部門將涉企收費目錄納入行政清單管理,在政務公開欄和門戶網站對外公示,做到“涉企收費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收費”, 受到社會各方高度關注和廣泛好評。
(四)繼續推進財務信息公開。嚴格依照“公開條件成熟、公開范圍明確、公開內容準確、公開格式規范”的原則,推進財務信息公開,定期在安溪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向社會公開局年度預決算報告并作出說明,同時全面落實預決算公開。除涉密外,我局嚴格按照財政部門統一的公開模板,通過政務公開渠道公開部門預決算及“三公”經費。
(五)加強公共服務信息公開,主動發布民生價格信息。我局從2015年3月開始,按照“依法公開、群眾需要、因地制宜、有序開展”的原則,采取“省級指導、市縣聯動、全省推進”的方式,構建我縣民生價格信息發布工作機制,涉及重要民生商品43種,常用藥品25種,反映重要商品價格變化情況,及時為有關部門決策提供服務。縣物價局每個工作日通過安溪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發布民生價格信息,并每周一次在“微安溪”發布民生價格信息,受到百姓歡迎。
(六)改進價格監管信息公開。1.大力推進“陽光價費”。 進一步推進涉企收費陽光公示,建好“陽光價費”服務平臺,全縣64個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和16個經營性服務收費單位全面落實收費公示,醫療服務機構、旅游景區、銀行、電力等領域服務收費公示全面鋪開。依托縣行政服務中心,完善收費公示工作,全縣39個進駐服務中心的部門單位,涉及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縣行政服務中心在服務大廳設置電子顯示屏,統一格式進行公示,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價格公示制度,督查落實涉企收費優惠政策的公示,推進陽光收費工作。把收費政策交給群眾監督,做到清清楚楚收費,明明白白繳費,保護群眾的合法權益。目前,全縣已建立6家市級陽光收費示范單位和2家省級陽光收費示范單位,并統一制作、發放示范單位牌。通過典型示范,推進涉企陽光收費的有效落實,并進一步講究工作方式方法,加強與糾風部門溝通協作,通過抓公示的主體責任,發揮典型輻射作用,加大督查力度,及時跟進督促,舉一反三,補缺補漏,清除死角,完善陽光價費工作。2.將政策提醒貫穿市場監管始終。針對重點對象、重點時段,著重對學期初教育收費、涉企收費、春運客運票價、旅游風景區門票價格、網店銷售等,通過召開政策提醒會、發放提醒函、上門宣傳等方式,引導收費單位和經營者加強價格、收費自律。加強12358價格舉報系統建設,及時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受理并調查天貓、淘寶茶葉網店涉嫌價格欺詐案件,并對廣大電商發出《網售商品規避價格欺詐提醒書》3.創建價格舉報信息化平臺。積極參與建設國家、省、市、縣四級聯網的“12358”價格舉報信息系統,于2015年1月1日正式上線運行。“12358”系統上線后,舉報者可通過全國統一的12358電話及網站、信件等多種渠道提起價格權益的訴求。2015年,全縣共受理來信、來訪、來電等各類價格舉報、咨詢80件,辦結率達到100%,退還消費者6000多元,罰款500元。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5年度,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我局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渠道方面以政務信息公開欄、安溪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福建省物價局網站縣市之窗專欄為主要窗口。截止2015年底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5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價格政策42條,占64.62%;工作信息23條,占35.38%。涉及國家秘密的公文信息0條,涉及國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開的公文類信息0條。目前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咨詢、申請以及答復工作順利開展。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2015年度我局沒有收到政務信息公開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未向申請人收取相關費用,故不存在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5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務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也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務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
六、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主要問題。一是信息公開意識還不強,需要不斷強化;二是工作機制執行的力度不夠強;三是對主動公開、不宜公開和依申請公開信息缺乏準確劃分標準,對有些政府信息是否公開把握不準。
(二)改進措施。一是進一步擴大政府信息公開范圍,增強信息公開的主動性、時效性;二是進一步加強公開載體建設,優化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管理系統,積極探索更多的便民途徑;三是將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學習,進一步提高業務水平。
七、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與附表
(一)其他事項說明
無。
(二)附表
|
指 標 名 稱 |
單位 |
2015年 |
歷年累計 |
|
主動公開文件數 |
條 |
65 |
329 |
|
其中:1.政府網站公開數 |
條 |
65 |
329 |
|
2.政府公報公開數 |
條 |
0 |
0 |
|
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總數 |
條 |
0 |
0 |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0 |
0 |
|
2.網絡申請數 |
條 |
0 |
0 |
|
3. 信函、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0 |
|
對申請的答復總數 |
條 |
0 |
0 |
|
其中:1.同意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
3.不予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
4.其他類型答復數 |
條 |
0 |
0 |
|
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減免金額 |
元 |
0 |
0 |
|
接受行政申訴、舉報數 |
件 |
0 |
0 |
|
行政復議數 |
件 |
0 |
0 |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0 |
安溪縣物價局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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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5240200017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