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9018-1620-2014-40759
- 備注/文號:安民〔2014〕148號
- 發布機構: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12-3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特向社會公開2014年度我局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和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與附表等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報的電子版可在安溪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www.fjax.gov.cn)下載,如對本年報有疑問,請與安溪縣民政局辦公室聯系(地址:安溪縣行政服務中心6號樓B幢,聯系電話:23232416,郵箱:Lst0612@126.com)。
一、概述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1、深化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加強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尤其是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職人員的專業素質,提高工作人員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意識,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
2、加強信息解讀工作。主要依托安溪縣政府門戶網站即時公開信息,使公眾全面、及時理解民政工作新的政策,保障政策發布的實效,促進政策的推進落實。
3、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按照“統一協調、分工負責”的原則,我局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形成以辦公室為政府信息公開辦事機構,各部門各司其職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機制,不斷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辦公室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督查,各部門負責及時提供相關的信息資料,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運轉。
(二)繼續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
1、財政預算、決算和“三公”經費信息公開。我局將不斷完善財政預算、決算和“三公”經費的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及時、準確地在政府信息公開網公開預、決算和“三公”經費的信息。
2、財政預算執行情況信息公開。加強項目資金使用的調研工作,不斷提高財政預算的科學化,加強對及時在政府信息公開項目資金的安排使用情況直屬單位的財政預算和“三公”經費公開工作的檢查與監督,努力促進公開工作的透明度和全面性。
(三)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
一是大力宣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并納入日常的工作部署。二是學習《條例》,并對大家在工作中界定信息公開類型比較困難的進行小組研究確定。三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隊伍建設。依托局辦公室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導、協調、指導作用,積極推動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四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標準化和規范化建設,規范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發布主體、內容、形式、范圍等環節。五是加強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尤其是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職人員的專業素質,提高工作人員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意識和業務水平。
(四)繼續拓展優化政府信息公開渠道
一是根據縣數字辦的要求繼續發揮政府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臺的作用。二是構建多樣化的公開渠道,方便公眾查閱和獲取政府信息。繼續發揮政務公開欄的作用,及時發布和解讀公眾關注度高、公益性強、涉及面廣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2014年,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7條,接受網上咨詢4人次,在政務、黨務公開欄公開信息9243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是:規范性文件、行政審批和其他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這些與公眾密切相關的信息的公布,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拉近了群眾與政府之間的距離,提升了透明政府、清廉政府的形象。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縣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欄。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本年度我局沒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沒有收費。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本年度我局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但也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一是政府信息公開是一項業務性強、工作量大的工作,由于機關人手較少,難以配備專職信息公開人員,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二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長效機制還需進一步健全完善,科學化水平還須進一步提高。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為進一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范化,我局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繼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教育與培訓。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機關干部的信息公開意識和實際操作水平,形成合力共為、規范有序的信息公開工作機制。二是繼續充實公開內容。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嚴格區分好公開和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重點加強群眾高度關注的問題方面信息的公開工作,進一步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效性。三是繼續規范工作流程。規范信息公開流程,提高依申請公開的處理效率,方便公眾獲取有關民政信息。
七、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與附表
(一)暫無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二)附表
指標名稱 | 計量單位 | 2014年度 | 歷年累計 |
制作、獲取的政府信息總數 | 條 | 67 | 204 |
其中:1、主動公開文件數 | 條 | 67 | 204 |
2、依申請公開文件數 | 條 | 0 | 0 |
3、不予公開文件數 | 條 | 0 | 0 |
受理申請公開信息總數 | 條 | 0 | 0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0 | 0 |
2、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0 |
3、電子郵件申請數 | 條 | 0 | 0 |
4、網上申請數 | 條 | 0 | 0 |
5、信函申請數 | 條 | 0 | 0 |
對申請的答復總數 | 條 | 0 | 0 |
其中:1、同意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3、不予公開答復總數 | 條 | 0 | 0 |
4、其他類型文件數 | 條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咨詢數 | 件 | 0 | 0 |
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減免金額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訴數、舉報數 | 件 | 0 | 0 |
行政復議數 | 件 | 0 | 0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0 |
安溪縣民政局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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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5240200017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