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9018-3000-2019-26671
- 備注/文號:安民〔2019〕3號
- 發布機構:安溪縣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規定,現公布安溪縣民政局2018年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與附表六個部分組成。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對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安溪縣民政局辦公室聯系,郵編:362400,電話0595-23232416。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深入貫徹落實《條例》精神,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重點工作,進一步健全機制、完善制度,為促進我縣經濟較快發展和保持社會穩定營造了良好的政務信息環境。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扎實有效開展,局領導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及時調整了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局辦公室牽頭負責推進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完善工作機制。以局各股室及下屬事業單位提供信息為基礎,由信息員匯總收集各類信息,建立按規定程序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機制。對涉及民政業務的規章及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收集、整理。嚴格遵循政府信息公開基本原則,公開不涉密,涉密不公開,做到依法公開,注重實效。
(三)推進重點公開。我局嚴格按照安溪縣政府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要求進行部署,明確責任,細化分工。推進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在安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開行政審批、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的有關數據,主要包括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臨時救助對象人數,保障標準,補助水平和資金支出情況等。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在村(居)民委員會所在地的明顯位置公示在享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家庭成員名單、保障金額等信息。公示中注意保護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個人隱私,嚴禁公開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無關的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量
2018年,我局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量181條,歷年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量791條,全文電子化率100%。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財政預決算、財政專項資金、城鄉低保、臨時救助、優撫安置、社會公益類。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
充分利用政府門戶網站、縣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平臺,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我局重視抓好政務公開與政府信息公開有機結合,以政府信息公開促進政務公開,在政府門戶網站上公開了本單位的職責簡介及內設機構、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制度、民政政策法規、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等政府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群眾監督力度。
(四)推進社會救助信息公開
“社會救助”欄目信息公開是我局負責的重點領域,也是城鄉群眾最為關注的公開欄目信息。2018年度,我局把與群眾利益相關的社會救助信息公開作為重點工作來抓,按季度或月及時在政府信息網上公開城鄉低保金發放情況、特困人員供養情況、臨時救助情況等信息。一年來,在政府網上公布城鄉低保信息662800條、特困人員供養信息6912條、臨時救助信息 1409條、殘疾人兩項補貼信息87480條、孤兒基本生活保障信息720條。
(五)回應社會關切情況
積極回應通過政府網站政務信箱、咨詢投訴、民意征集等涉及公眾關注的低保、特困人員等社會救助以及社會組織利益相關的網上咨詢、求助信件8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為積極穩妥地做好社會公眾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我局具體明確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受理部門、申請受理流程、服務方式和內容,進一步規范申請受理程序,明確操作要求和辦結時限,不斷提高服務質量。2018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請公開事項。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8年,安溪縣民政局沒有因信息公開而被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上級要求和群眾的期待尚存一定差距:公開信息內容不夠豐富;工作人員業務水平需進一步提高;運用信息手段開展信息公開的工作力度需進一步加強;長效工作機制建設需要進一步完善。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針對存在的問題,下一步,我局將采取以下措施進行改進:一是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細化工作流程,推進信息公開制度化、規范化。二是加強調研,以社會需求為導向充實公開內容,在信息提供中強化服務意識。三是建設長效工作機制,使政府信息公開實現經常化、制度化、信息化。四是拓寬信息公開途徑,充分搭建信息化平臺,提升信息公開的速度和便捷性。
六、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與附表
(一)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沒有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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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名稱 |
單位 |
2018年 |
歷年累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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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公開文件數 |
條 |
181 |
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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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網站公開數 |
條 |
181 |
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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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報公開數 |
條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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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總數 |
條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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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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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網絡申請數 |
條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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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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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申請的答復總數 |
條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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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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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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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予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
4、其他類型答復數 |
條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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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訴、舉報數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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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數 |
件 |
0 |
0 |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0 |
安溪縣民政局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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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5240200017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