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9035-1620-2014-65823
- 發布機構:市場監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12-31
引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的要求,安溪縣工商局編制了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咨詢處理情況、有關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的情況、工作人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支出和收費、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需要說明的事項和附表等內容。本報告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可在安溪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www.fjax.gov.cn)查閱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安溪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辦公室聯系(地址:安溪縣建安大道與二環路交叉路口,郵編:362400,聯系電話:0595-23232018,電子郵箱:axgsj@163.com)。
一、概述
2014年,安溪縣工商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在市工商局和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的有關要求,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認真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表達權,努力推動工商信息公開工作的普及延伸和縱深發展,成效顯著。主要體現在:
(一)嚴格把關,確保信息公開嚴謹。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代表政府的工作效率及成果,是政府形象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的具體體現。我局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嚴把政府信息公開質量關。一是公開的內容更加充實。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內容、形式、制度等作了進一步的明確,按照組織健全、制度嚴密、標準統一、運作規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以及已公開內容存檔備查工作。二是公開的時間更加及時。針對公開內容的不同情況,確定公開時間,做到常規性工作定期公開,固定性工作長期公開。三是公開的程序更加嚴謹。嚴格審查程序和責任人,把政府信息能否公開、怎樣公開、在什么范圍公開、公開時限等,作為審查內容。正確處理公開和保密的關系,杜絕因公開不當導致失密、泄密問題的發生,確保群眾的知情權,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進行。今年來,未發生政府信息公開失控和泄密等不良現象。
(二)協調聯動,推進公開平臺建設。進一步落實《安溪縣工商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由局分管領導牽頭部署,將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分解到具體股室和具體聯絡員,有效形成股室協調聯動機制。一是培養信息聯絡員隊伍。培養了一支機關內設機構信息公開聯絡員隊伍,確定專職人員1名,兼職人員12名,負責各股室公文擬稿、主動公開信息錄入、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和平臺登錄密碼管理等日常工作。二是明確信息公開責任。按照“誰形成、誰公開、誰更新、誰負責”的原則,將政府信息公開的目標任務和工作要點分解到具體股室和具體聯絡員,實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股、室等部門負責人負責制,所有公開的信息均需由各股、室等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并經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審核后發布,確定股、室等部門負責人是本股室政府信息公開準確性、及時性的主要責任人。三是及時跟蹤糾正。由辦公室聯絡員定期不定期通過福建省工商系統信息公開大平臺查詢機關各部門信息發布情況,發現信息錄入錯誤及時通知相關聯絡員糾正,避免信息錄入錯誤造成的負面影響。
(三)突出重點,加快消費維權公開。在政府信息應公開盡公開的基礎上,緊扣服務民生中心,重點發布公眾普遍關注的消費維權信息,將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服務臺需要公開的文件、工作信息,按程序報批,及時公開。編輯《安溪縣工商局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數據分析報告》,每月公布本局受理消費者申訴舉報情況及趨勢分析,展示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動態,發布重點領域消費警示,涉及預付消費卡、快遞服務、汽車消費、商品房裝修、手機售后服務、家電維修服務、餐飲消費、婚慶服務等方面,以幫助消費者提高防范消費陷阱和避免消費誤區的能力,收到良好社會效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安溪縣工商局2014年度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9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組織機構信息8條,占總體的20.5%;規范性文件類的信息7條,占總體的17.9%;監督檢查類的信息4條,占總體的10.2%;規劃計劃類的信息5條,占總體的12.8%;工作動態類的信息10條,占總體的25.6%;其他主動公開信息5條,占總體的12.8%。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4年度,本局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6件。
四、咨詢處理情況
2014年度,本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咨詢。
五、行政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2014年度,本局未出現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和行政訴訟、申訴案。
六、工作人員、經費支出與收費情況
(一)工作人員情況
本局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全職人員為1人,兼職人員為12人。
(二)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財政與實際支出情況
本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沒有設立專項經費,日常工作中發生的費用,全部從日常辦公經費中開支。
(三)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
2014年度,本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與政府信息申請有關的任何費用。
七、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4年,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主要體現在:公開內容與公眾需求的滿足之間還存在差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業務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工作前瞻性不足等。2015年,我局將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照積極穩妥、有的放矢的原則,采取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扎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確保信息公開工作有新進展。
(一)持續拓展公開服務。積極推進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的公開工作,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以檢查信息內容完整性、內容規范性及內容更新及時性等方面情況為重點,及時處理發現的問題,確保工作不斷推進,不斷有新突破。進一步做好公開和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進一步做好依申請公開,信息公開咨詢服務工作,拓展信息公開深度和廣度,提高公開信息和答復申請的質量和水平,讓公眾更多地了解工商工作,充分發揮工商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二)不斷強化教育培訓。制定培訓計劃,把政府信息公開的學習培訓作為開展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點認真抓好,組織全體干部認真學習《條例》、有關領導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等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的文件材料,特別是加強對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兼職人員的培訓,強化服務意識,提高專業技能,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養一批高素質人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整體工作水平。
(三)加強調查研究和輿情引導。針對信息公開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問題,召開專題會議討論研究,深化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律性的認識,不斷總結經驗,提高業務能力。同時,加強輿情引導和對重大政府信息公開后社會反響的研判,建立網絡輿情分析預警機制,增強網絡輿情的風險意識和危機意識。做好應對預案,運用輿情綜合處理平臺,利用百度等搜索引擎對輿情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及時發布相關信息,在微博、QQ、微信等渠道反饋輿情進展情況,密切跟蹤公開后的輿情,正確引導輿論。
八、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1)其他說明:無
(2)附表
指標名稱 | 計量單位 | 2014年度 | 歷年累計 |
制作、獲取的政府信息總數 | 條 | 65 | 331 |
其中:1、主動公開文件數 | 條 | 39 | 305 |
2、依申請公開文件數 | 條 | 0 | 0 |
3、不予公開文件數 | 條 | 26 | 26 |
受理申請公開信息總數 | 條 | 6 | 8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0 | 0 |
2、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0 |
3、電子郵件申請數 | 條 | 0 | 0 |
4、網上申請數 | 條 | 1 | 1 |
5、信函申請數 | 條 | 5 | 7 |
對申請的答復總數 | 條 | 6 | 8 |
其中:1、同意公開答復數 | 條 | 2 | 2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條 | 1 | 1 |
3、否決公開答復總數 | 條 | 3 | 5 |
4、其他類型文件數 | 條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咨詢 | 件 | 0 | 0 |
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減免金額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訴、舉報數 | 件 | 0 | 0 |
行政復議數 | 件 | 0 | 0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0 |
安溪縣工商局
201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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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5240200017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