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9031-3000-2018-35331
- 備注/文號:安審﹝2017﹞3號
- 發(fā)布機構:審計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06
根據(jù)本單位工作實際,結合《條例》《辦法》和《任務分解表》要求,對全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進行總結。本年度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七部分組成。本年報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16年1 月1 日起至2016年12 月31日止.本工作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安溪縣人民政府信息網(wǎng)”(www.fjax.gov.cn)下載。如對本年報有疑問,請與安溪縣審計局聯(lián)系(地址:安溪縣行政中心,郵編:362400 ,電話:23232437,電子郵箱:axxsjj@163.com )。
一、概述
(一)加強組織領導。局領導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鑒于領導干部的調(diào)整及時調(diào)整了領導小組,由李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明確局辦公室為處理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牽頭股室,各股室負責人對本股室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做到有領導分管、有工作人員負責,建立健全了工作機制,為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確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及時進行公開。為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實施,我局根據(jù)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認真開展政府信息的梳理和分類。在信息發(fā)布過程中,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切實做到“該公開的全部公開,該保密的堅決保住”,將應當公開的按規(guī)定納入公開目錄。同時,嚴格做好信息公開的內(nèi)容審查,凡是局內(nèi)部起草的各類行政、業(yè)務公文都要經(jīng)過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雙重審核,通過后由專人錄入及時進行公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本機關本年度主動公開政府信息7條;歷年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6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主要是與審計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通過政府網(wǎng)站公開。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今年(含歷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不予公開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今年及歷年累計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沒有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今年及歷年累計我局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一是個別干部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還不夠到位,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的意識尚未真正確立,政府信息公開的責任感、主動性有待進一步加強;二是在政府網(wǎng)站公開的信息內(nèi)容需不斷完善。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一是要積極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創(chuàng)新審計政務公開的新思路,積極開展審計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充分發(fā)揮審計監(jiān)督職能作用,為安溪經(jīng)濟發(fā)展“保駕護航”。
二是完善相關制度建設。在現(xiàn)有制度的基礎上,繼續(xù)完善內(nèi)部信息溝通協(xié)調(diào)機制,實現(xiàn)信息公開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常態(tài)化,形成信息公開的長效機制。建立定期培訓制度,不斷增強干部對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提高干部從事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繼續(xù)深化公開內(nèi)容。以社會需求為導向,著力推進與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和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府信息公開,進一步及時、規(guī)范做好各類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七、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與附表
(一)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1、主動公開情況
2008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條;2009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條;2010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條;2011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條。2013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6條;2014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7條;2015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條;2016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7條。
2、依申請公開情況說明
2016年無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
(二)附表
|
指標名稱 |
計量 單位 |
2016年度 |
歷年 累計 |
|
主動公開文件數(shù) |
條 |
7 |
56 |
|
其中: 1.網(wǎng)站公開 |
條 |
7 |
56 |
|
2.政府公報公開 |
條 |
0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總數(shù) |
條 |
0 |
0 |
|
其中: 1.當面申請數(shù) |
條 |
0 |
0 |
|
2.網(wǎng)上申請數(shù) |
條 |
0 |
0 |
|
3.信函申請數(shù) |
條 |
0 |
0 |
|
對申請的答復總數(shù) |
條 |
0 |
0 |
|
其中: 1.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
條 |
0 |
0 |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shù) |
條 |
0 |
0 |
|
3.不予公開答復數(shù) |
條 |
0 |
0 |
|
4.其他類型答復數(shù) |
條 |
0 |
0 |
|
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減免金額 |
元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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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訴、舉報數(shù)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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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數(shù) |
件 |
0 |
0 |
|
行政訴訟數(shù) |
件 |
0 |
0 |
安溪縣審計局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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