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9078-1620-2017-45332
- 發(fā)布機構:行政執(zhí)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12-3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要求,由安溪縣行政執(zhí)法局辦公室編制完成本報告。報告全文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等七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的統(tǒng)計時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電子版可在安溪縣人民政府信息網(www.fjax.gov.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安溪縣行政執(zhí)法局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413室,郵編:362400,電話:0595-26035669,電子郵箱:axxzzfj@163.com)。
一、 概述
2014年,我局緊緊圍繞“讓群眾知情、解群眾疑惑、保群眾滿意、促事業(yè)進步”這一目標,以貫徹落實《條例》為契機,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體制機制,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切實加大公開力度,不斷規(guī)范我局辦事公開和政務公開,把公開透明原則貫穿于城市管理的全過程,為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效實施,主要開展了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制。我局領導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建立一把手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職能股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確保有關工作順利推進,成立了以易雷冰局長為組長的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分類管理,明確責任。對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主體、方式、程序和監(jiān)督等內容作進一步充實完善,重點做好應主動公開信息的梳理,確保職責明確,責任到人。建立例會制度,及時研究解決實施中遇到的具體問題;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流程和登記、查詢、辦理、備案、統(tǒng)計等規(guī)章制度,做到程序規(guī)范,配合默契,運轉有序;加強信息公開業(yè)務員的培訓,提高工作能力,增強服務意識,努力提供優(yōu)質、高效、滿意服務。
(三)夯實基礎,服務公眾。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我們按照縣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遵循“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要求,及時發(fā)布相關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動態(tài),公開我局的機構職責、機構設置和領導分工及其聯(lián)系電話,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有力地促進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要求,除保密和少數(shù)敏感性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動公開所有信息。
(四)落實制度,規(guī)范公開。進一步落實政務公開五項制度,要求各股室、中隊嚴格遵照執(zhí)行,促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
(五)加強學習,開展宣傳。我局領導高度重視,組織全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條例》全文,對《條例》重點內容,做到學懂、學透,熟悉并掌握政務公開的有關政策和措施,同時利用政務公開欄張貼《條例》內容和宣傳資料,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 公開數(shù)量
2014年,我局通過政府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13條,歷年累計54條,政務公開公布欄公開信息(每季度一次)共12條,2006年成立以來累計108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我局通過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一是政府網站公開主要內容及數(shù)量:工作動態(tài)12條;二是政務公開公布欄公布的主要內容及數(shù)量:工作開展情況、財務管理、黨務公開等4次12條;三是查閱檔案資料現(xiàn)場咨詢465人次。
(三)信息公開的形式
信息公開的形式主要是:政府網站公開、政務公開欄公布、資料查閱場所現(xiàn)場查閱三種形式。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咨詢受理情況
全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請求。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全年我局未進行過政府信息公開收費。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全年未發(fā)生針對我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范圍和內容還需梳理和界定。我局將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梳理局機關的政府信息,及時提供,定期維護,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運作,公眾能夠方便查詢。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廣度、深度不夠,離群眾的要求和期待還有一定的差距。對此,我局將進一步加強基礎性工作,積極探索、完善、創(chuàng)新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加強宣傳建設,提高效能,細化內容,提升服務水平,增強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效性和群眾滿意度。
(三)信息公開工作機制仍有不完善的地方。為此,我局將繼續(xù)認真貫徹落實縣政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一系列規(guī)章制度和要求,進一步健全信息公開各項制度,逐步完善責任機制,確保內容公開的及時性、有效性、廣泛性,有效拓寬行政相對人和社會群眾與我局的交流渠道,致力于推進城市管理的發(fā)展;進一步強化信息公開工作的整改力度,及時發(fā)現(xiàn)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以整改。同時,還將進一步健全考核獎懲機制,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實情況納入目標管理考核范疇。
七、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一)暫無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二)附表
指標名稱 | 計量單位 | 2014年度 | 歷年累計 |
制作、獲取的政府信息總數(shù) | 條 | 13 | 54 |
其中:1.主動公開文件數(shù) | 條 | 13 | 54 |
2.依申請公開文件數(shù) | 條 | 0 | 0 |
3.不予公開文件數(shù) | 條 | 0 | 0 |
受理申請公開信息總數(shù) | 條 | 0 | 0 |
其中:1.當面申請數(shù) | 條 | 0 | 0 |
2.傳真申請數(shù) | 條 | 0 | 0 |
3.電子郵件申請數(shù) | 條 | 0 | 0 |
4.網上申請數(shù) | 條 | 0 | 0 |
5.信函申請數(shù) | 條 | 0 | 0 |
對申請的答復總數(shù) | 條 | 0 | 0 |
其中:1.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 條 | 0 | 0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shù) | 條 | 0 | 0 |
3.不予公開答復總數(shù) | 條 | 0 | 0 |
4.其他類型文件數(shù) | 條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咨詢數(shù) | 件 | 0 | 0 |
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減免金額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訴、舉報數(shù) | 件 | 5 | 27 |
行政復議數(shù) | 件 | 0 | 0 |
行政訴訟數(shù) | 件 | 0 | 0 |
安溪縣行政執(zhí)法局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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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5240200017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