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9909-3000-2017-00001
- 備注/文號:2017-00001
- 發布機構:湖上鄉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20
湖上鄉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主要任務分解表的通知》(閩政辦〔2016〕83號)、《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6 年政務公開工作主要任務分解表》(泉政辦〔2016〕84 號)和《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安政辦[2015] 123號)要求,對2016年全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按《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閩政辦網傳[2016]33號)的要求編制并向社會公布安溪縣湖上鄉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全文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機構人員及經費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等七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日期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本年報的電子版可在安溪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www.fjax.gov.cn)下載。如對本年報有疑問,請與安溪縣湖上鄉人民政府黨政辦聯系(地址:安溪縣湖上鄉湖上街道74號,郵編:362411,電話:0595-23199198,電子郵箱:axhsxzf@163.com)。
一、概述
湖上鄉按照市、縣統一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認真貫徹《條例》和各級規定的各項要求,扎實推進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采取多種形式,突出信息公開重點,接受社會監督,逐步實現了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常態化,更好地滿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的需求。
1.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構
本鄉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詳細安排了我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行專人負責制,成立了湖上鄉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編制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常年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如有人員變動,及時調整充實,全力推進我鄉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2.建立規章制度,落實公開內容
依據《條例》和縣政府信息公開有關文件要求,本鄉制定了《湖上鄉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明確了本鄉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內容、形式和公開、受理、回復的反饋機制。嚴格遵循政府信息公開基本原則開展信息公開工作,完整規范地按照縣政府信息公開的規劃來建設各有關湖上鄉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基本目錄劃分,做到“依法公開,真實公正,注重實效,有利監督”。
3.健全配套措施,強化工作督查
為提高依法公開水平,本鄉在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過程中,嚴格依法管理,加強督促檢查, 強化監督,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和規范化。進一步強化責任,嚴肅紀律,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連續性。積極貫徹實施信息督查檢查制度,嚴格把握公開程序,邊學習、邊修改、邊完善,廣泛接受服務對象的監督,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鄉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按照《條例》和上級部門的總體要求,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系,合理界定信息公開范圍,做到積極穩妥,及時準確,公開、公正、便民。2016年,本鄉主要采取公開目錄、公開欄等多種公開形式,對政府信息進行公開,重點公開了以下政府信息:湖上鄉主要領導及領導分工,下設機構及機構職能、政府各類工作動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等內容。
1.主動公開信息總數。2016年,本鄉在安溪縣政府網站共計公開各類政府信息71條。
2.主動公開信息分類。2016年在縣政府網站公開目錄(含指南、目錄、補充公開)公開信息共計71條,其中: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發放情況17條,鄉鄉集體企業及其他鄉鄉經濟實體承包、租賃、拍賣等情況 0條,工作動態22 條,機構設置等10條,其他應主動公開2條。
3.信息公開形式。結合實際情況,逐步完善信息公開載體,本鄉主要通過在縣政府網站、政府簡報及鄉村(社區)政務公開欄等方式進行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鄉 2016年度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0件,其中通過網站 “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提交的網上申請有0件,通過電子郵件提交的申請有0件,通過公開受理窗口當面提交的申請有0件。
四、依申請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6年,本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沒有收費。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6年,本鄉嚴格按照《條例》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和申訴的情況發生。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6年,本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上級有關部門的領導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認識到,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我鄉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一是對《條例》和上級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的學習、掌握需進一步加強;二是公開政府信息的主動性需進一步加強,加大和其它部門的溝通并將政府信息公開作為日常工作;三是公開的內容和形式需進一步豐富努力將QQ、微信、廣告等新渠道加入信息公開的工作中,并增強搜索查詢和互動交流功能,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普及性、便民性、親和力。
本鄉將按照《條例》和市、縣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要求,繼續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不斷強化對工作人員尤其是基層信息員的理業務培訓。 二是多渠道、多形式,向社會和廣大群眾深入宣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努力成各級干部認真抓好政府信息公開、群眾積極關心政府信息公開的社會氛圍。三是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謀事的長效機制,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七、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1.本鄉沒有需說明的事項
2.附表
指標名稱 | 計量單位 | 2016年度 | 歷年累計 |
主動公開信息數 | 條 | 71 | 337 |
其中:1、網站公開 | 條 | 71 | 337 |
2、政府公報公開 | 條 | 0 | 0 |
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總數 | 條 | 0 | 0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0 | 0 |
2、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0 |
3、電子郵件申請數 | 條 | 0 | 0 |
4、網上申請數 | 條 | 0 | 0 |
5、信函申請數 | 條 | 0 | 0 |
本年度對申請的答復總數 | 條 | 0 | 0 |
其中:1、同意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3、否決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行政復議數 | 件 | 0 | 0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0 |
行政申訴數 | 件 | 0 | 0 |
安溪縣湖上鄉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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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5240200017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