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政務公開 > 政府信息公開 > 鄉(xiāng)鎮(zhèn)政府信息公開 > 祥華鄉(xiāng)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 索 引 號:QZ09061-1620-2017-38637
- 發(fā)布機構:祥華鄉(xiāng)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2-1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泉州市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的相關要求,祥華鄉(xiāng)對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認真梳理、總結,祥華鄉(xiāng)人民政府特向社會公布2013年度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需要說明的事項等七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電子版可在安溪縣人民政府信息網(www.fjax.gov.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祥華鄉(xiāng)人民政府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祥華鄉(xiāng)人民政府大院內,郵編:362422,聯(lián)系電話:0595-23148188,電子郵箱: xh23148188@163.com)。
一、 概述
2013年祥華鄉(xiāng)認真貫徹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主要做了如下幾點工作:
1、加強領導。按照縣政府要求,我鄉(xiāng)確定由人大主席分管全鄉(xiāng)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黨政辦公室為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xié)調、監(jiān)督全鄉(xiāng)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具體負責信息公開的清理、匯總、審核、公布和受理申請等工作,全面啟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2、重視宣傳。祥華鄉(xiāng)通過辦培訓班、書寫標語、板報等,在全鄉(xiāng)范圍內開展學習落實《條例》宣傳活動,將政府信息工作人員及各站、所負責人作為培訓重點,采取各種形式,重點加強對《條例》基本內容、政府信息清理、保密知識、依申請公開處理規(guī)范、年度工作報告編制以及政策咨詢等內容的培訓。并積極引導群眾了解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規(guī)定,明確公眾知悉政府公開信息的權利,更好地發(fā)揮群眾的監(jiān)督作用,向社會廣泛宣傳《條例》、學習《條例》、熟悉《條例》、使用《條例》。并積極組織了工作人員參加上級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業(yè)務培訓。
3、規(guī)范運行。祥華鄉(xiāng)將政府信息分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三類。建立了由分管領導和辦公室負責人審查機制和程序,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評議考核等一整套審查制度,保證了信息的質量和保密信息的規(guī)范操作,防止涉密信息外泄。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祥華鄉(xiāng)嚴格按照《條例》規(guī)定的范圍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并在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20日內按要求發(fā)布或更新信息,如發(fā)現(xiàn)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wěn)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在其職責范圍內予以澄清。向社會公開政府的機構設置、部門職能、領導成員及職責、部門負責人等信息和聯(lián)系電話,設置鄉(xiāng)干部去向公示欄。按季度公開鄉(xiāng)政府財政收支情況和重點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定期不定期張貼國家、省、市、縣、鄉(xiāng)各級政府公告、通知等其他政務信息。2013年祥華鄉(xiāng)在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上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主動更新25條,變更25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明確依申請公開的受理機構和程序,按規(guī)定受理、審核、處理、答復。今年,祥華鄉(xiāng)未收到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申請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全鄉(xiāng)對提供政府信息暫未收取任何費用。
五、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今年,祥華鄉(xiāng)未發(fā)生針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部分主動公開的信息內容還不夠完善,部分信息的公開還不夠及時,政府信息咨詢服務功能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2.信息公開形式還需要進一步豐富,信息公開程度還需要進一步拓展,要進一步加強宣傳、擴大應用。
3.信息公開的工作人員的業(yè)務素質和能力還需要進一步提高。
(二)改進措施
1.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堅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把其作為服務社會、服務群眾的重要途徑。做到機構健全、制度完善、責任到人,建立起各負其責、運轉協(xié)調的信息公開長效機制。
2.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水平,進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及形式,積極探索政府信息公開方式、方法。
3.完善政務公開信息監(jiān)督、考核機制,確保公開信息準確及時。進一步規(guī)范細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檢查考核制度。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審核制度,落實審核責任,把好政府信息公開的質量關。
七、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一)需要說明的事項
無。
(二)附表
|
指標名稱 |
計量 單位 |
2013年度 |
歷年累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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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公開信息數(shù) |
條 |
25 |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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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網站公開 |
條 |
25 |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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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報公開 |
條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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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總數(shù) |
條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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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當面申請數(shù) |
條 |
0 |
0 |
|
2、傳真申請數(shù) |
條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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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電子郵件申請數(shù) |
條 |
0 |
0 |
|
4、網上申請數(shù) |
條 |
0 |
0 |
|
5、信函申請數(shù) |
條 |
0 |
0 |
|
對申請的答復總數(shù) |
條 |
0 |
0 |
|
其中:1、同意答復數(shù) |
條 |
0 |
0 |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shù) |
條 |
0 |
0 |
|
3、否決公開答復總數(shù) |
條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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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數(shù) |
件 |
0 |
0 |
|
行政訴訟數(shù) |
件 |
0 |
0 |
|
行政申請數(shù) |
件 |
0 |
0
|
安溪縣祥華鄉(xiāng)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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