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9061-1620-2017-18267
- 備注/文號:祥政〔2016〕6號
- 發布機構:祥華鄉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1-04
引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特向社會公布2015年度祥華鄉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需要說明的事項等七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電子版可在安溪縣人民政府信息網(http://www.fjax.gov.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祥華鄉人民政府辦公室聯系(地址:祥華鄉人民政府大院內,郵編:362422,聯系電話:0595-23148188,電子郵箱: xh23148188@163.com)。
一、概述
根據我鄉實際,結合《條例》和《重點工作安排》的要求,2015年我鄉全面、深入、細致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隊伍、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制度、加強《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工作,加快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等方面均取得一定的成績。
㈠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隊伍
我鄉明確了黨政辦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鄉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鄉政府的信息公開由黨政辦負責,各部門的信息公開由信息生成和保存機構負責,做到了部門落實、人員落實,為有效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㈡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制度
為了使政府信息在生產過程中明確公開,加快政府公開信息的更新維護速度,準確界定公開政府信息范圍,進一步完善和規范了有關規章制度。按照上級部門要求,制定了相關工作制度,對政務信息公開的內容、時間、程序、范圍等作出規定和明確要求,促使我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朝著規范化、制度化的方向發展。
㈢強化《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學習、宣傳、培訓
我鄉積極組織干部職工宣傳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不斷提升其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增強做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切實把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作為接受社會監督、提高服務質量、促進內部和諧的一項重要工作。
㈣多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實效
我鄉堅持政府信息公開與依法行政相結合;堅持政府信息公開與改進工作作風相結合;堅持政府信息公開與轉變政府職能相結合;堅持政府信息公開與建章立制相結合;堅持政府信息公開與解決熱點、難點問題相結合。公開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和焦點問題,及時妥善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有效化解存在的隱患和矛盾,有力地推動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健康發展。
目前,我鄉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已基本走上正軌,一切步驟正有條不紊地進行。當然,我們也認識到此項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重要性,我們將不斷完善本項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力,力爭給社會以滿意的服務。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㈠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2015年我鄉主動公開各類信息16條,全文電子化達100%,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6條,政策規范性文件類信息3條,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類信息7條。截至2015年底,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6條。
㈡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公開的政務信息內容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1)機構職能類信息;(2)政策、規范性文件類信息;(3)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類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2015年,我鄉未接收到書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自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以來,我鄉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而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2015年,我鄉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政府信息公開存在一些盲區。如會議記錄、領導批示、人事財務、對社會穩定等敏感問題,公開尺度如何把握是個難題。二是人員隊伍建設有待加強。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具體工作沒有專職人員負責,一定程度影響了工作質量;有些人員因工作任務較多,未能及時收集整理材料,致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停滯。三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不能滿足人民群眾的要求,公開內容需要進一步深化。
㈡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1、提高政府領導干部 “陽光意識”。政府官員要樹立“陽光意識”,轉變思想觀念,認識到信息公開的目的是促進政治民主、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要使“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精神逐步成為政府官員的執政理念。
2、完善信息公開管理機制。建立一整套的信息篩選和發布機制,建立相應的歸類查詢制度,將群眾急需的信息及時地向外發布。加強調研,到基層群眾中了解群眾最想知道的信息,建立與群眾的經常溝通機制。
3、加強工作培訓,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水平。將政府信息公開納入政府工作人員培訓計劃,實行全員培訓,全面增強經辦人員的政府信息公開意識和責任感,切實提高其業務水平。
七、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
(一)需要說明的事項
無。
(二)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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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名稱 |
計量 單位 |
2013年度 |
歷年累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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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公開信息數 |
條 |
16 |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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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網站公開 |
條 |
16 |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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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報公開 |
條 |
0 |
0 |
|
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總數 |
條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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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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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0 |
|
3、電子郵件申請數 |
條 |
0 |
0 |
|
4、網上申請數 |
條 |
0 |
0 |
|
5、信函申請數 |
條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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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申請的答復總數 |
條 |
0 |
0 |
|
其中:1、同意答復數 |
條 |
0 |
0 |
|
2、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條 |
0 |
0 |
|
3、否決公開答復總數 |
條 |
0 |
0 |
|
行政復議數 |
件 |
0 |
0 |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0 |
|
行政申請數 |
件 |
0 |
0
|
安溪縣祥華鄉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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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 3505240200017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