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主要任務分解表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主要任務分解表》文件要求,特編制并向社會公布安溪縣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部分組成。本年報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報的電子版可在“安溪縣政府門戶網”(www.fjax.gov.cn)下載。如對本年報有疑問,請與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聯系(地址:安溪縣鳳城鎮大同路1號,郵編:362400,電話:23233400,傳真:23232496,電子郵箱:axzfb@126.com)。
一、總體情況
2019年,我縣嚴格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積極履行政府信息公開職責,加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力度,不斷創新公開形式,深化公開內容,拓寬公開渠道,不斷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持續健康發展。2019年,全縣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366條,全文電子化率100%;全縣累計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0件,在規定時限內答復60件,辦結率100%。
(一)壓實工作責任。根據省、市政務公開工作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印發了《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主要任務分解表》,明確政務公開工作責任,分解具體任務。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全縣2019年度績效評估指標。
(二)突出優質高效。對照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督促各鄉鎮、縣直有關單位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對內容更新滯后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及時歸并,定期更新,增強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回應關切、引導輿論等功能,杜絕“僵尸欄目”“睡眠欄目”。
(三)加強重點公開。做好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規范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公眾參與等工作,突出重點領域,及時主動公開三大攻堅戰、“放管服”改革、財政預決算、重大建設項目、住房保障、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教育、基本醫療衛生、生態環境、災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體育等政務信息。督促37個縣直單位公開權責清單事項5269項(含行政許可231項和公共服務事項209項),集中在“中國茶都·安溪縣政府門戶網”展示。在安溪縣門戶網站的行政審批網上辦事大廳,公開全縣34個行政審批業務單位的辦理事項、辦理流程、辦理結果等。2019年,安溪縣政府門戶網站共公開重點領域政務信息586條,全文電子化率100%;開展民意征集6次、網上調查7次、在線訪談8次。
(四)實行常態監管。嚴格落實縣政府網站信息發布日常巡查制度,定期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的政務公開進行檢查,對在政府網站后臺錄入的公開內容嚴格審查把關,禁止發布與政府職能無關的無聊信息、不實信息、不當言論、雷人雷語,杜絕內容“不務正業”、互動隨心所欲等現象的發生。
(五)推進平臺建設。一是加強網站平臺建設。為充分發揮政府網站“主陣地”作用,把政府網站作為政務公開的第一平臺,集中發布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有關部門的政府信息,并實行動態更新管理。二是規范政務新媒體平臺管理。全面梳理統計我縣政務新媒體開設使用情況,納入全省統一規范監管47個。建立政務新媒體開設審批備案制,形成“開設有審批、運營有專人”的政務新媒體規范管理模式。三是加強線下專區建設。依托縣檔案館、圖書館、行政服務中心及各鄉鎮人民政府便民服務中心等服務事項集中的窗口單位,設立標識清楚、方便實用的政務公開專區,提供政府信息查詢、辦事咨詢答復等服務,開展政務公開工作宣傳,促進線上線下優勢互補、融合發展。
(六)落實監督保障。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2019年績效考核指標內容,考評內容包含信息公開季度報表完成情況、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及時性、主動公開件送交“檔案館、圖書館”及時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及時性、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及時性、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任務完成情況等。2019年,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積極主動接受社會評議,未發生相關責任人責任追究問題情況,未出現違反有關法律規定、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后果的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范性文件 |
15 |
15 |
15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231項 |
無 |
30.6萬件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209項 |
無 |
1.3萬件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2703項 |
無 |
782件 |
|
行政強制 |
175項 |
無 |
267件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39 |
減少1項(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費) |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
政府集中采購 |
126項 |
3.502億元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主要問題
部分欄目有待調整;更新及時性有待提高;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分類指導能力有待增強;有的工作人員業務水平有待提升。
(二)改進措施
1.完善工作機制。完善政務公開考核評價機制、定期通報機制、第三方評估機制,規范公開流程,及時更新政務公開目錄和內容,提升服務質量,方便公眾查詢。
2.創新公開載體。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探索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徑、新方法,充分發揮微信、微博、客戶端、網絡等媒體作用,擴大公開覆蓋面,增強公開實效性。
3.拓展重點領域。督促各鄉鎮、縣直有關單位及時準確地公開財政資金使用、公共資源配置、公共服務、重大項目建設等重點領域信息,強化權力運行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月2日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閩公網安備 3505240200017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