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地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牽頭組織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并指導監督實施。
(二)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礦(不含煤礦)、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實施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縣級總體應急預案和相關的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按要求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指導落實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縣級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協調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銜接武警中隊和民兵預備役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組織抗洪搶險、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推進消防、森林和草地火災撲救、地震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鄉鎮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指導協調消防工作,指導各地各部門落實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地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上級下達和縣級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
(十一)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直有關部門和各鄉鎮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組織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組織指導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三)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縣發改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六)承擔縣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縣減災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縣應急管理局應加強、優化、統籌全縣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
辦公地址:安溪縣大同路1號公務大樓裙樓4樓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6月1日—9月30日夏令時調整為下午3:00-6:00)
聯系電話:0595-23286709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職責:綜合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務公開、安全保衛、信訪、精神文明、綜治平安等。承擔機關后勤保障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綜合性材料的起草,以及部門各項資料綜合匯總。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應急值班和政務值班安排等工作。制定審批事項辦理規程、服務指南和流程圖,負責審批業務咨詢、查詢和網上辦事大廳的信息發布、維護工作。負責入駐縣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工作。
(二)應急中心
職責: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牽頭組織編制縣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承擔縣級應急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負責應急管理事故統計分析和報送工作。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劃,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上級下撥和縣級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具體承擔縣減災委員會日常工作。
(三)安全生產協調股
職責: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具體承擔縣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相關日常工作,組織擬訂、分解下達縣級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督查、考核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建、管理縣級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專家庫,充分發揮專家的科技支撐作用。
(四)火災防治管理股
職責:協調落實有關森林消防工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指導森林草地消防工作規劃編制并推進落實,指導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具體承擔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工作。
(五)防汛抗旱股
職責: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臺風防御工作。具體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工作。
(六)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股)
職責:承擔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尾礦庫)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協調相關地質災害應急救援。
(七)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
職責: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轄區內危險化學品登記的監督管理,指導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八)安全生產基礎股
職責:承擔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電力、商貿等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組織實施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
下屬事業單位:
(一)應急管理綜合執法大隊
職責:負責本級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工貿等行業領域以及地質災害、水旱災害、森林和草地火災等有關應急搶險和災害救助、防震減災等方面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職能。負責轄區內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監督指導轄區內執法體系建設和執法工作。參與我縣轄區內發生的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完成依法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縣地震辦
職責:為國家建設和人民生活提供管理保障,為防震減災提供監測預報服務,防震減災政策法規擬定與實施、防震減災標準制定與實施、規劃與計劃,防震減災科技管理,地震監測預報管理、防震減災執法監督,抗震設防要求管理,地震應急,防震減災宣傳
(三)安溪縣防汛抗旱和防滅火調度中心(應急救援運行中心)
職責:改進應急值班值守工作。將防汛抗旱、森林防滅火、安全生產和政務值班統一整合,全局進行應急大值班。輪值人員負責協助值班領導處置值班事務,指導固定輪值人員快速準確報送應急信息和突發情況。負責值班信息系統操作,處理值班日常事務(按上級有關規定和時限要求電話或信息系統等方式報送相關情況),接收、報告和分流值班信息,記錄值班日志,維護正常值班秩序,以及值班音視頻系統的操作維護、聯通,技術管理等保障性工作和辦公樓保衛等輔助性工作,固守值班音視頻系統。
三、班子成員任務分工
安溪縣應急管理局領導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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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職務 |
現分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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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桂金 |
黨委書記、局長、 縣安辦主任 |
主持縣應急管理局黨委、局、安辦全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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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曉聰 |
黨委委員、副局長、三級主任科員 |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工作。分管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分管非煤礦山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抓好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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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開電 |
黨委委員、副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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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偉良 |
黨委委員,總工程師,縣防汛抗旱和防滅火調度中心(縣應急救援中心)主任 |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工作。分管縣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城市安全風險評估、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等工作。抓好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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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貴元 |
黨委委員,縣地震辦主任、二級主任科員 |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工作。主持縣地震辦全面工作;分管標準化建設工作。抓好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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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明 |
黨委委員,縣應急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 |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工作。分管執法大隊工作、安全生產一般事故調查、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管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監管。抓好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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